结果:
2021年1月25日,安宁市应急管理局下达的(安)应急基检记【2021】7号,现依法对你单位进行现场检查,检查情况如下:本次检查主要是对2020年12月30日(安)应急基复查【2020】69号复查整改不到位的第5、11、14项的再次复查。其中第5项,预混料除尘器安装了普通泄爆片,未引出室外;第11、14项已整改完毕。另外在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1.新建的散装料仓平台临边防护不足;平台未设踢脚板;气动阀门设在通道上方;未设置防撞警示标牌;立柱没有防撞措施。2,储油罐围堰里有杂物,漏油较为严重。3,现场已更换的有限空间风险告知牌,危险物质不符合实际,无应急措施;有一部分有限空间警示标牌未更换,4原料仓库菜籽饼堆垛歪斜。5.装车的驾驶人员未使用安全带,卸货人员不规范取料(丛下面取料)。6.室内2除尘器安装的泄爆装置不符合规范;7分级筛转动部位无防护;周边的粉料未及时清理。临近春节等重点时段,请你公司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现场管理,对生产场所开展举一反三的排查和整改,并将整改报告报安宁市应急管理局基础科;落实好春节期间和重要时段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工作,春节前夕,将值班表面报安宁市应急管理局基础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