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人体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办公用品销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礼品花卉销售;花卉绿植租借与代管理;化妆品零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货物进出口;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设备监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