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文书号
﹝常新税﹞许准字﹝2023﹞第﹝132﹞号
审核类型
-
许可有效期
-
许可决定日期
2023-01-28
许可截止日期
-
许可编号
13204090700230128893059700000000
许可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常州市新北区)税务局
许可内容
你(单位)于2023年01月28日提出的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税务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经于2023年01月28日受理。经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你单位)取得该项税务行政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