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详情

看准网合肥悦家商业有限公司淮南家乐福时代广场店行政许可(工商局)
决定文书号
淮人社准字【2018】7号
许可文件名称
-
有效期自
2018-02-01
有效期至
2019-02-01
许可机关
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许可内容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合肥悦家商业有限公司淮南家乐福时代广场店: 你单位向本机关提出的有关岗位实行不定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申请,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和《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决定同意你单位对杂货处(11人)、生鲜处(41人)、百货处、家电处、纺织处员工(12人)、收银部员工(17人)、保安部(9人)、残疾人订货部员工(4人)、财务部人事部(5人)、维修部市调部(6人)、收货组(4人)、客服部(2人)、招商部(1人)等11个工作岗位109名职工的工作时间实行综合计算工作制;店长(2人)、处长(1人)、主管(13人)等3个工作岗位16名职工的工作时间实行不定时工作制;计算周期为季度。但上述岗位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月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以上工作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有效时限为一年。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后,你单位要加强管理,不得擅自扩大范围,同时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一章、第四章的有关规定,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