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详情

看准网苏州华联美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行政许可(工商局)
决定文书号
苏环核准字评〔2021〕22号
许可文件名称
辐射安全许可批复
有效期自
2021-10-15
有效期至
2099-12-31
许可机关
苏州市生态环境局
许可内容
苏州华联美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你单位向本机关提交的《苏州华联美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动物DSA射线装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审批部门应当自收到环境影响报告书之日起六十日内,收到环境影响报告表之日起三十日内,分别作出审批决定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等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行政许可,做出如下行政许可决定:一、项目性质:新建。 二、审批内容(一)种类和范围:使用Ⅱ类射线装置。(二)项目内容: 项目建设地址位于苏州市高新区锦峰南路108 号 4 号楼一层,建设单位拟在4号楼一层利用原有仪器间、办公室等房间改造成DSA机房及其配套用房,并新增1台数字减影血管造影系统(DSA),型号为Artis zee floor,最大管电压为125kV,最大管电流为800mA,属于Ⅱ类射线装置,用于动物介入手术培训活动。 三、有关要求(一)在工程设计、建设和运行中应认真落实《报告表》所提出的辐射污染防治和安全管理措施,并做好以下工作:严格执行辐射防护和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辐射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年受照有效剂量低于《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中相应的剂量限值要求。(二)你单位应设置辐射环境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建立并落实辐射防护、环境安全管理、事故预防、应急处理等规章制度。(三)安全防护措施主要包括:1、本项目DSA机房四侧墙体均采用实心砖+硫酸钡防护涂料结构,顶门采用混凝土+钢骨架结构+合板+硫酸钡防护涂料结构并采用含铅防护门及观察窗对射线进行屏蔽。2、机房门外拟设电离辐射警告标志,机房门上方拟设醒目的工作状态指示灯。3、本项目平开机房门拟设自动闭门装置,工作状态指示灯与机房门有效关联,4、紧急止动装置:控制台上、介入手术床旁设置紧急止动按钮。5、操作警示装置:DSA系统的X射线系统出束时,控制台上蜂鸣器发出声音。6、对讲装置:在DSA机房与控制室之间安装对讲装置,控制室的工作人员通过对讲机与DSA机房内的手术人员联系。7、DSA机房控制室应张贴相应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流程等。(四)本项目至少配备2名相应的辐射工作人员。辐射工作人员必须经辐射安全和防护知识培训合格后上岗。并定期进行个人剂量监测,建立和完善个人剂量档案。本项目需配备1台巡测仪和2台个人剂量报警仪。(五)按时组织开展辐射安全与防护状况年度评估工作,发现安全隐患的,应立即进行整改,年度评估报告每年1月31日前报送辐射安全许可证发证机关。(六)按规定申领“辐射安全许可证”,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后,该项目方可投入运行。(七)该项目建成后,其配套建设的放射防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送苏州市太仓生态环境局,并接受其监督检查。 (八)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你公司须自收到我局批复后及时将该项目报告表的最终版本予以公开。同时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162号)做好建设项目开工前、施工期和建成后的信息公开工作。 (九)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五年内建设有效,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拟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文件。本批复只适用于以上核技术应用项目,如你单位涉及其它非辐射项目需按照有关规定另行报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