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详情

看准网广州百启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行政许可(工商局)
决定文书号
穗公越消验字〔2016〕第0367号
许可文件名称
富力新天地中心1101单元办公室装修工程
有效期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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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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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机关
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公安分局交通防火大队
许可内容
关于富力新天地中心11层01单元办公室内部装修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合格的意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的规定,我局对你单位申报的富力新天地中心11层01单元办公室内部装修建设工程(受理凭证号:穗公越消验凭字[2016]第0348号)进行了消防验收。  该工程位于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307号富力新天地花园自编C栋;所在建筑地上共50层,高218米,总建筑面积135588.2平方米,属一类高层民用建筑。装修部位为第十一层1101单元(8-9轴交B-E轴),装修面积270.52平方米,装修后作办公室使用,设置有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排烟设施等消防设施。根据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规则》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穗公越消审字[2016]第0160号),经资料审查、现场抽样检查和功能测试,大厦原有的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排烟设施动作基本正常,意见如下:  一、综合评定该工程消防验收合格。  二、工程投入使用后,你单位应加强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保证完好有效;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确保安全。  三、工程如需扩建、改建(含室内装修、建筑保温、用途变更)等,应依法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