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建设工程设计;餐饮服务;施工专业作业;劳务派遣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工程管理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住房租赁;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日用百货销售;电气设备销售;物业管理;酒店管理;集中式快速充电站(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