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果:
县公安局:1.存在消防安全隐患,乙炔、氧气瓶、煤气罐等危险易燃易爆物品混装,距离拆卸物品没有放置到安全距离以外;2.办理车辆注销登记后,车辆号牌未及时销毁,随意堆放,易造成号牌被挪用。县市场监管局:台账建立不够规范。县交通运输局:1.未按规定公示服务收费信息、报废车辆办理流程等;2.未建立货客运台账管理,无法查找报废车辆信息;3.消防安全不到位,乙炔、氧气瓶安全距离不足5米以上放置使用,未设置消防砂及标志。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永德分局:一是未取得相关的排污许可证;二是未做环境影响评价;三是危险物品没有相应的管理台账转移联单。县工信局:1.收费项目未公示;2.场地堆放不规范;3.信息台账不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