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文书号
南公消审字〔2019〕第0075号
许可文件名称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有效期自
2019-02-22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南宁市消防支队
许可内容
你单位报送的龙光.玖誉湖(三期)林湖组团建设工程(复审)(受理凭证文号:南公消审凭字〔2019〕第050号)消防设计图纸材料及有关资料收悉。经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版)、《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消防安全规范》(DB 45/T 1553-2017)、《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17)、《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以及《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2014)等国家消防法规和技术标准审核,此次申报的工程消防设计已按我支队出具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南公消审字〔2019〕第037号)的要求整改,该工程消防设计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