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详情

看准网广州市银鸿沐足有限公司行政许可(工商局)
决定文书号
番公消验字〔2016〕第0019号
许可文件名称
广州市银鸿沐足有限公司装修工程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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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机关
番禺区公安消防大队
许可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的规定,我大队对你单位广州市银鸿沐足有限公司室内装修工程(受理凭证:番公消验凭字[2016]第0007号)进行了消防验收。 该工程位于广州市番禺区大石街大山村祥和路34号3楼,所在建筑(丰山商业大厦)为1栋地上5层、地下一层建筑,建筑高度20.9米,占地面积1705.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8042.93平方米,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属多层民用建筑。该建筑主体于2015年7月20日取得广州市番禺区公安消防大队消防验收许可,验收意见书文号为:番公消验字[2015]第0110号。该工程设置有室内消火栓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机械排烟系统等消防设施。此次验收范围为该建筑第三层,装修面积1945平方米,装修后作棋牌室、沐足、保健推拿、KTV功能使用。 根据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规则》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番公消审字[2015]第0246号),经资料审查、现场抽样检查和功能测试,室内消火栓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机械排烟系统动作正常,意见如下: 一、综合评定该工程消防验收合格。 二、工程投入使用后,你单位对建筑消防设施应当定期维修保养,保证功能良好完整有效;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确保安全。 三、该工程如需扩建、改建(含室内装修、建筑保温、用途变更)等,应依法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 四、该场所属于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应依法申请消防安全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