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终受益人

看准网江苏协联能源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最终受益人
最终受益人名称
芮志清
持股比例
-
持股路径
决定路径
芮志清
法定代表人
宜兴信联电力燃料有限公司
注:未识别出股比大于 25%的自然人,因此决定以最终法定代表人作为受益所有人结果
最终受益人名称
江苏省人民政府
持股比例
35%
持股路径
路径1(持股比例:35%)
江苏省人民政府
100%
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
35%
江苏国信协联能源有限公司
100%
江苏协联能源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最终受益人名称
无锡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持股比例
33.7189%
持股路径
路径1(持股比例:18.8384%)
无锡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61.2344%
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69.919%
国联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44%
江苏国信协联能源有限公司
100%
江苏协联能源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路径2(持股比例:9.8728%)
无锡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0%
无锡市国发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32.0918%
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69.919%
国联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44%
江苏国信协联能源有限公司
100%
江苏协联能源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路径3(持股比例:3.2857%)
无锡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61.2344%
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00%
无锡国联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00%
无锡市国联地方电力有限公司
12.195%
国联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44%
江苏国信协联能源有限公司
100%
江苏协联能源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路径4(持股比例:1.722%)
无锡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0%
无锡市国发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32.0918%
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00%
无锡国联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00%
无锡市国联地方电力有限公司
12.195%
国联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44%
江苏国信协联能源有限公司
100%
江苏协联能源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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