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计算机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多媒体投影广告系统、影视会议音频系统的技术开发;从事楼宇通讯设备、监控设备、安防设备的技术开发与销售;智能化系统技术服务;计算机软件开发、销售;计算机技术服务;计算机及辅助设备、办公用品、电子产品、通信设备、仪器仪表、五金、交电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