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

看准网美国建东银行有限公司厦门分行行政许可
决定文书号:
厦银保监复﹝2020﹞98号
许可内容:
美国建东银行有限公司:你行董事长陈铁铭签署的关于厦门分行变更营运资金的申请书及其他有关文件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20号,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实施细则》﹝银保监会令2019年第6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和《中国银保监会外资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银保监会令2019年第10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核,批复如下:一、批准你行变更厦门分行人民币营运资金9700万元人民币为外汇营运资金9700万元人民币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变更后,该分行营运资金为29700万元人民币,其中外汇营运资金19700万元人民币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人民币营运资金10000万元人民币。二、你行应按照《条例》、《实施细则》和《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变更事宜。此复。2020年6月23日
许可机关:
中国银保监会厦门监管局
决定日期:
2020-06-23
决定文书号:
8002019101030001
许可内容:
在下列范围内经营对境外机构的外汇业务,对外商投资企业、外国驻华机构、香港、澳门、台湾在内地代表机构、外国人及香港、澳门、台湾同胞的外汇业务和人民币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买卖股票以外的其它外币有价证券;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办理国内外结算;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同业拆借;提供保管箱服务;提供资信调查和咨询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它业务。在下列范围内经营对非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汇业务:外汇贷款项下转存款,出口结算,贷款项下的进口结算及汇入汇款。在下列范围内经营对非外商投资企业的人民币业务:对获得该分行外汇贷款的非外商投资企业的担保、配套人民币贷款及其转存款。
许可机关: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决定日期:
2019-10-11
决定文书号:
厦国税直税许准字[2016]41号
许可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的行政许可。
许可机关: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
决定日期:
2016-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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