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文书号
深城许字﹝2024﹞第GGFT20240097号
审核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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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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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决定日期
2024-03-15
许可截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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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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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机关
深圳市福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许可内容
经研究,批复如下:根据《深圳市户外广告设施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同意深圳市新润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福田区安托山片区海德园A区建筑物外立面(宗地号:B401-0101)设置一块楼宇标识的申请(如一个月内无法补全安全检测报告,则此批文自动失效)。如样件图所示,内容为“海德园”,规格长度为16.67米、宽度为4米、厚度为0.2米。具体设置规格样式以加盖我局公章的设施样件图为准。设置期届满后,设置人申请续延期限的,应当于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城管部门提出申请。不申请续延期限的,应当自行拆除户外广告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