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文书号
宝审服农字﹝2022﹞22号
审核类型
-
许可有效期
-
许可决定日期
2022-11-14
许可截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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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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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机关
宝鸡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许可内容
同意你单位宝鸡市陈仓区大庄里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前期27个钻场及施工便道临时使用陈仓区林地1.8060公顷。其中,集体林地0.1315公顷,属香泉镇硖里村集体所有,国有林地1.6745公顷,属国有冯家河林场经营范围内林地。按林地类型分:防护林林地1.3109公顷,用材林林地0.4951公顷。使用期限为2年,自批准之日起算,不得在临时使用的林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