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详情

看准网苏州世纪福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行政许可(工商局)
决定文书号
-
许可文件名称
-
有效期自
2020-03-17
有效期至
2099-12-31
许可机关
苏州市行政审批局
许可内容
经审查,我局对苏州世纪福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江苏新清源环保有限公司(编制主持人:马向东,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号:2014035410352013411801000714)编制的《苏州世纪福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焊接组装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提出业务审查意见如下:一、该项目位于苏州高新区科技城昆仑山路189号,主要建设内容为:在原有项目组装工序前段增设焊锡工序,不新增产能,届时全厂生产规模仍为年产6000台测试夹具及300台测试平台。二、根据该项目的环评结论,在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环境风险防范,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该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得到缓解和控制。三、该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制度。在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须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并应着重做好以下工作:1.加强废气管理,工艺废气车间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浓度的80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表A.1 规定的限值;锡及其化合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2.采取切实有效的隔音降噪措施,确保本项目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3.建设单位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须分类收集、处置。生活垃圾必须送当地政府规定的地点进行处理,不得随意扔撒或者堆放。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种类为废过滤棉及活性炭、助剂包装桶均为HW49(900-041-49),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贮存、转移、运输及处置。危险废物管理执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4.该项目实施后,建设单位应落实环评文件提出的以车间为界设置100米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目前该范围内无居民等敏感目标,今后该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建设居民住宅等环境敏感目标。5.采取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我局备案,防止各类污染事故发生。6.排污口设置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文)的要求执行。各类污染物排放口须设置监测采样口并安装环保标志牌。要求你公司积极推广循环经济理念,实施清洁生产措施,贯彻ISO14000标准。四、根据区域总量平衡方案,本项目实施后,污染物年排放量初步核定为:生活污水污染物(接管考核量):废水量≤5184吨、COD≤2.074吨、SS≤1.037吨、氨氮≤0.104吨、总磷≤0.021吨。无组织非甲烷总烃≤0.014吨、无组织锡及其化合物≤0.0014吨。该项目最终允许污染物排放量以排污许可证核定量为准。五、该项目实施后,建设单位应在排放污染物之前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环保部门办理排污许可相关手续,做到持证排污、按证排污。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办理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手续。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建设项目已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生态环境部门将依法进行查处。六、建设单位是该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须自收到贵局批复后及时将该项目报告表的最终版本予以公开。同时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162号)做好建设项目开工前、施工期和建成后的信息公开工作。七、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设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须报重新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