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详情

看准网常熟市双惠路桥工程构件有限公司行政许可(工商局)
决定文书号
苏行审环评[2020]20046号
许可文件名称
环保主管部门批文
有效期自
2020-01-13
有效期至
2025-01-13
许可机关
苏州市行政审批局
许可内容
苏行审环评〔2020〕20046号 关于常熟市双惠路桥工程构件有限公司 新建桥梁支座、桥梁伸缩缝加工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常熟市双惠路桥工程构件有限公司: 根据建设单位委托常熟市常诚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编制的《常熟市双惠路桥工程构件有限公司新建桥梁支座、桥梁伸缩缝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评价结论,你公司在常熟市常福街道方浜工业园区新欣路25 号,新建桥梁支座、桥梁伸缩缝加工(年加工桥梁支座1 万只,桥梁伸缩缝1 万米)项目(项目代码:2019-320581-33-03-543520)是可行的。要求严格按环境影响报告表所述认真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并着重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 的原则建设厂区排水管网,本项目不得有生产工艺废水排放;本项目生活污水接入区域污水管网,进常熟市城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二、本项目能源用电,不得设置燃煤炉(窑);本项目焊接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通过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置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抛丸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通过设备自带除尘装置处置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喷漆有机废气经配套的废气治理设施净化处理后通过15 米高的1#排气筒排放,涂胶过程产生的涂胶有机废气,经配套的废气治理设施净化处理后通过15 米高的1#排气筒排放。本项目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无组织标准;喷漆工序、涂胶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排放参照执行北京市地方标准《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226-2015表1 Ⅱ时段标准限值。加强生产管理,减少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 三、合理布局,选用低噪音设备,采取有效消声、隔声、防振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四、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规范建设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废桶、废过滤棉等各类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审批手续。妥善处置或综合利用其它各类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置,固体废弃物零排放。 五、同意报告表所述以电焊车间、切割车间边界设置50 米卫生防护距离;以喷漆车间边界设置100 米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在此范围内不得设置居民住宅等环境敏感目标。 六、该项目在设计、施工建设和生产中总平面布局以及主要工艺设备、储运设施、公辅工程、污染防治设施安装、使用中涉及安全生产的应遵守设计使用规范和相关主管部门要求。 七按苏环控[97]122号文要求,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识。建设单位应按环评报告所述的企业自行监测要求规范开展自行监测。 八、该项目实施后,建设单位应在排放污染物之前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环保部门办理排污许可相关手续,做到持证排污、按证排污。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办理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手续。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建设项目已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生态环境部门将依法进行查处。 九、苏州市常熟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该工程的“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苏州市环境监察支队负责不定期抽查。 十、建设单位是该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须自收到我局批复后及时将该项目报告表的最终版本予以公开。同时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162号)做好建设项目开工前、施工期和建成后的信息公开工作。 十一、如该项目所涉及污染物排放标准发生变化,应执行最新的排放标准。 十二、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 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设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须报重新审核。 苏州市行政审批局 2020年1月13日 2020年1月13日印发 共印:6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