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文化活动服务;电影摄制服务;电影制作;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礼仪服务;文艺创作;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图文设计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网络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企业管理;企业形象策划;数据处理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软件开发;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