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

看准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行政许可
决定文书号:
榆金监复﹝2024﹞17号
许可内容:
核准周井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榆林分行副行长任职资格。
许可机关: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榆林监管分局
决定日期:
2024-03-19
决定文书号:
2021102
许可内容:
附:法定依据全文: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41项: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及工程验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2、《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许可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86号,自2006年2月1日施行)第七条 新建、改建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前,申请人应当填写《新建、改建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表》,并附以下材料:(一)金融监管机构和金融机构上级主管部门有关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建设的批准文件;(二)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或者任务书;(三)技防设施安装平面图、管线敷设图、监控室布置图、物防设施设计结构图;(四)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单位营业执照和相关资质证明;(五)安全产品检验报告、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或者安全技术产品生产登记批准书;(六)金库、保管箱库设计、施工人员身份证件复印件及其所从事工种的说明;(七)运钞车停靠位置和营业场所、金库周边环境平面图;(八)房产租赁或者产权合同复印件和租赁双方签订的安全协议书复印件。第八条 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后的10个工作日内组织专家组,对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进行论证和审查,确定风险等级和相应的防护级别。专家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提出意见,并由参与论证和审查的专家签名后,报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审核。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专家组意见后的5日内提出审核意见,报本级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批。本级公安机关负责人应当在5日内提出审批意见。 第九条 公安机关对符合条件的,应当批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准予施工;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批准,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对不予批准的,申请人整改后,可以按照本办法重新提出申请。第十条 新建、改建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工程竣工后,申请人应当向原审批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的公安机关书面提出验收申请,填写《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工程验收审批表》。第十一条 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验收申请后的10个工作日内组织专家组完成验收工作。专家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提出意见,并由参与验收的专家签名后,报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审核。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专家组意见后的5日内提出审核意见,报本级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批。本级公安机关负责人应当在5日内提出审批意见。第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验收合格的,应当批准,并发给《安全防范设施合格证》;对验收不合格的,不予批准,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对验收不合格的,申请人整改后,可以按照本办法重新申请验收
许可机关:
西安市公安局
决定日期:
2024-01-30
决定文书号:
西安市广审字﹝2023﹞012号
许可内容:
户外广告设置
许可机关:
西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决定日期:
2024-01-04
决定文书号:
2021101
许可内容:
附:法定依据全文: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41项: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及工程验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2、《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许可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86号,自2006年2月1日施行)第七条 新建、改建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前,申请人应当填写《新建、改建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表》,并附以下材料:(一)金融监管机构和金融机构上级主管部门有关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建设的批准文件;(二)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或者任务书;(三)技防设施安装平面图、管线敷设图、监控室布置图、物防设施设计结构图;(四)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单位营业执照和相关资质证明;(五)安全产品检验报告、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或者安全技术产品生产登记批准书;(六)金库、保管箱库设计、施工人员身份证件复印件及其所从事工种的说明;(七)运钞车停靠位置和营业场所、金库周边环境平面图;(八)房产租赁或者产权合同复印件和租赁双方签订的安全协议书复印件。第八条 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后的10个工作日内组织专家组,对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进行论证和审查,确定风险等级和相应的防护级别。专家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提出意见,并由参与论证和审查的专家签名后,报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审核。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专家组意见后的5日内提出审核意见,报本级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批。本级公安机关负责人应当在5日内提出审批意见。 第九条 公安机关对符合条件的,应当批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准予施工;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批准,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对不予批准的,申请人整改后,可以按照本办法重新提出申请。第十条 新建、改建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工程竣工后,申请人应当向原审批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的公安机关书面提出验收申请,填写《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工程验收审批表》。第十一条 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验收申请后的10个工作日内组织专家组完成验收工作。专家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提出意见,并由参与验收的专家签名后,报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审核。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专家组意见后的5日内提出审核意见,报本级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批。本级公安机关负责人应当在5日内提出审批意见。第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验收合格的,应当批准,并发给《安全防范设施合格证》;对验收不合格的,不予批准,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对验收不合格的,申请人整改后,可以按照本办法重新申请验收
许可机关:
西安市公安局
决定日期:
2023-11-28
决定文书号:
榆金监复﹝2023﹞2号
许可内容:
核准申苗苗招商银行榆林分行行长助理任职资格
许可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榆林监管分局
决定日期:
2023-07-27
决定文书号:
榆银保监复﹝2023﹞36号
许可内容:
核准王孜招商银行榆林分行行长助理任职资格。
许可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榆林监管分局
决定日期:
2023-06-07
决定文书号:
西银许准予决字﹝2023﹞第23号
许可内容:
陕西省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资格
许可机关:
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
决定日期:
2023-03-17
决定文书号:
K10027
许可内容: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第41项: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及工程验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2、《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许可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86号,自2006年2月1日施行) 第七条 新建、改建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前,申请人应当填写《新建、改建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表》,并附以下材料: (一)金融监管机构和金融机构上级主管部门有关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建设的批准文件; (二)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或者任务书; (三)技防设施安装平面图、管线敷设图、监控室布置图、物防设施设计结构图; (四)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单位营业执照和相关资质证明; (五)安全产品检验报告、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或者安全技术产品生产登记批准书; (六)金库、保管箱库设计、施工人员身份证件复印件及其所从事工种的说明; (七)运钞车停靠位置和营业场所、金库周边环境平面图; (八)房产租赁或者产权合同复印件和租赁双方签订的安全协议书复印件。 第八条 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后的10个工作日内组织专家组,对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进行论证和审查,确定风险等级和相应的防护级别。 专家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提出意见,并由参与论证和审查的专家签名后,报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审核。 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专家组意见后的5日内提出审核意见,报本级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批。本级公安机关负责人应当在5日内提出审批意见。 第九条 公安机关对符合条件的,应当批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准予施工;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批准,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对不予批准的,申请人整改后,可以按照本办法重新提出申请。 第十条 新建、改建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工程竣工后,申请人应当向原审批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的公安机关书面提出验收申请,填写《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工程验收审批表》。 第十一条 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验收申请后的10个工作日内组织专家组完成验收工作。专家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提出意见,并由参与验收的专家签名后,报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审核。 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专家组意见后的5日内提出审核意见,报本级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批。本级公安机关负责人应当在5日内提出审批意见。 第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验收合格的,应当批准,并发给《安全防范设施合格证》;对验收不合格的,不予批准,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对验收不合格的,申请人整改后,可以按照本办法重新申请验收
许可机关:
西安市公安局
决定日期:
2022-12-13
决定文书号:
陕银保监复﹝2022﹞239号
许可内容:
同意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中建开元壹号社区支行更名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龙湖景粼天序社区支行
许可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
决定日期:
2022-08-01
决定文书号:
陕银保监复(2022)187号
许可内容:
同意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红会社区支行终止营业。
许可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
决定日期:
2022-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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