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

看准网广西忻城鑫祥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行政许可
决定文书号:
来环审﹝2021﹞151号
许可内容:
项目在落实环评文件及我局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可以减轻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因此,同意按照环评文件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许可机关:
来宾市生态环境局
决定日期:
2021-07-06
决定文书号:
(特设首次申请)20200677
许可内容:
新设备首次启用
许可机关:
来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决定日期:
2020-09-09
决定文书号:
(桂G)FM安许证字﹝2020﹞0011号
许可内容: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新办
许可机关:
来宾市应急管理局
决定日期:
2020-09-07
决定文书号:
来林审报﹝2020﹞51号
许可内容:
"你单位于2020年8月3日向本局提出的勘查、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占用或者征收、征用林地审核的行 政许可事项,本机关已于2020年8月3日受理, 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1984年9月20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1984年9月20日主席令第十七号公布,根据1998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决定》修正,2009年8月27日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修订,自2009年8月27日起施行)第十八条第一款 进行勘查、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应当不占或者少占林地;必须占用或者征用林地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依照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并由用地单位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 2.《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2000年1月29日国务院令第278号公布,2018年3月19日予以修改)第十六条 勘查、开采矿藏和修建道路、水利、电力、通讯等工程,需要占用或者征收、征用林地的,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用地单位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用地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预交森林植被恢复费,领取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用地单位凭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占用或者征收、征用林地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受理建设用地申请。(二)占用或者征收、征用防护林林地或者特种用途林林地面积10公顷以上的,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林地及其采伐迹地面积35公顷以上的,其他林地面积73公顷以上的,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占用或者征收、征用林地面积低于上述规定数量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占用或者征收、征用重点林区的林地的,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审核。经我局审查合格同意上报自治区林业局审批"
许可机关:
来宾市林业局
决定日期:
2020-08-03
决定文书号:
(忻)登记企核变字﹝2020﹞第135号
许可内容:
营业执照
许可机关:
忻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决定日期:
2020-06-16
决定文书号:
忻水批字(2020)38号
许可内容:
思练镇梅岭村下见山饰面用灰岩矿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许可机关:
忻城县水利局
决定日期:
2020-04-30
决定文书号:
来林审批〔2019〕26号
许可内容:
你单位于2019年8月6日向本局提出的勘查、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占用或者征收、征用林地审核的行 政许可事项,本机关已于2019年8月6日受理, 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1984年9月20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1984年9月20日主席令第十七号公布,根据1998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决定》修正,2009年8月27日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修订,自2009年8月27日起施行)第十八条第一款 进行勘查、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应当不占或者少占林地;必须占用或者征用林地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依照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并由用地单位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 2.《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2000年1月29日国务院令第278号公布,2018年3月19日予以修改)第十六条 勘查、开采矿藏和修建道路、水利、电力、通讯等工程,需要占用或者征收、征用林地的,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用地单位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用地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预交森林植被恢复费,领取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用地单位凭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占用或者征收、征用林地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受理建设用地申请。(二)占用或者征收、征用防护林林地或者特种用途林林地面积10公顷以上的,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林地及其采伐迹地面积35公顷以上的,其他林地面积71公顷以上的,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占用或者征收、征用林地面积低于上述规定数量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占用或者征收、征用重点林区的林地的,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审核。经我局审查合格同意上报自治区林业局审批
许可机关:
来宾市林业局
决定日期:
2019-08-06
决定文书号:
(忻)登记企核变字〔2019〕第119号
许可内容:
营业执照
许可机关:
忻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决定日期:
2019-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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