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

看准网深圳市和顺美珠宝有限公司行政许可
决定文书号:
深罗环批[2016]022
许可内容:
<P>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对你单位《深圳市罗湖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表》33022号及附件的审查,我局同意你单位在深圳市罗湖区金稻田路1139号1栋2楼3楼扩建,同时对该项目要求如下:</P>    一、该项目按申报的生产工艺从事铂金饰品、K金饰品的生产加工,主要工艺为注蜡、执模、抛光、清洗、镶嵌,如改变性质、规模、地点或生产工艺,须另行申报。(原审查批复深罗环批【2015】067号同时作废)<BR>  二、不得从事提纯、倒模、吊酸、电金、熔金、除油、喷漆、喷塑、电镀、电氧化、印刷电路板、染洗、砂洗、印花等生产活动。如需使用氰化物,须向公安和安监部门申请,并按相关部门的要求执行,不得擅自使用。<BR>  三、生活污水经处理达到DB44/26-2001的三级标准后,接入市政排污管网排入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BR>  四、排放废气执行DB4427-2001的二级标准,所排废气须经处理,达到规定标准后,通过管道高空排放。<BR>  五、噪声执行GB12348-2008的2类区标准,白天≤60分贝,夜间≤50分贝。<BR>  六、根据申请,该项目清洗废水为7.5吨/年,该废水须妥善收集委托有资质的工业废物处理单位集中处理,有关合同须报我局备案。<BR>  七、生产、经营中产生的工业固体废弃物不准擅自排放或混入生活垃圾中倾倒,工业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的工业废物处理站集中处理,有关委托合同须报我局备案。<BR>  八、必须按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所提各项环保措施逐项落实。<BR>  九、该项目产生和向环境排放污染物应依法向深圳市罗湖区环境监察大队缴纳排污费。<BR>  十、本批复和有关附件是该项目环保审批的法律文件。自批复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按规定其批复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BR>  十一、本批复各项内容必须如实执行,如有违反,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BR>
许可机关:
罗湖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
决定日期:
2016-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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