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后
许可项目:从事艺术培训的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除面向中小学生、学龄前儿童开展的学科类、语言类文化教育培训);从事科技培训的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除面向中小学生、学龄前儿童开展的学科类、语言类文化教育培训);从事体育培训的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除面向中小学生、学龄前儿童开展的学科类、语言类文化教育培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文艺创作;体验式拓展活动及策划;电影摄制服务;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文具用品零售;体育竞赛组织;科普宣传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组织体育表演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