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

看准网兰州新区柏铭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行政许可
决定文书号:
XW01Q20230003
许可内容: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住宿场所)
许可机关:
兰州新区中川园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
决定日期:
2023-06-09
决定文书号:
(兰新税一)许准字﹝2022﹞第(2272)号
许可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对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的审批。
许可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兰州新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
决定日期:
2022-10-31
决定文书号:
(兰新税一)许变准字﹝2022﹞第(188)号
许可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对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的审批。
许可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兰州新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
决定日期:
2022-10-31
决定文书号:
制作日期:2021-04-09;文书字轨:(兰新税一)许变准字﹝2021﹞第(77)号
许可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 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对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的审批。
许可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兰州新区税务局
决定日期:
2021-04-08
决定文书号:
(兰新税一)许变准字﹝2021﹞第(77)号
许可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对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的审批。
许可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兰州新区税务局
决定日期:
2021-04-08
决定文书号:
兰新消安检字﹝2020﹞第0001号
许可内容:
兰州新区维也纳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受理凭证号:兰新公消安凭字[2019]第0024号)位于甘肃省兰州市兰州新区三维财富中心8号楼2层,消防安全责任人:王成明。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机械排烟系统、室内消火栓、消防电梯、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安全出口(5个)、手提式干粉灭火器MFZ/ABC型64个。                                 2020年3月3日16时,我支队监督执法人员对该场所进行了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经现场检查,该场所建筑内部装修、消防设施的设置、安全疏散等符合相关规范要求,灭火器配置合理,安全检查申报资料审查合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十五条之规定,结合《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规则(试行)》(公消[2010]368号),综合评定该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
许可机关:
兰州新区消防救援支队
决定日期:
2020-03-04
决定文书号:
新烟专﹝2019﹞许第157号
许可内容:
你(你单位)于2019年09月06日提出新办的申请,我局依法进行了审查,认为你(你单位)符合法定条件,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
许可机关:
兰州新区烟草专卖局
决定日期:
2019-09-11
决定文书号:
(兰新税一) 许准字 〔2019〕 第(33714) 号
许可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对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的审批。
许可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兰州新区税务局
决定日期:
2019-05-23
决定文书号:
制作日期:2019-05-23;文书字轨:(兰新税一)许准字﹝2019﹞第(33714)号
许可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 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对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的审批。
许可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兰州新区税务局
决定日期:
2019-05-23
决定文书号:
91620100MA72P1772B
许可内容:
住宿和餐饮服务及其他可自主经营的无需许可或审批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事项,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机关:
兰州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决定日期:
2019-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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