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

看准网长垣县福泰易木有限公司行政许可
决定文书号:
地字第410728201600027003232
许可内容: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审批
许可机关:
长垣县城乡规划局
决定日期:
2016-06-23
决定文书号:
长环审(2016)21号
许可内容:
一、原则批准《长垣县福泰易木有限公司年加工10万立方米改性硬质木材、450万平方米实木地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同意该项目在长垣县宏利大道南段路西建设。n二、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环评要求及建议,并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业经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环评中提及的污染防治措施可以作为该项目污染治理设施设计的依据。n三、项目营运期间产生噪声设备经采取隔声、减振处理等措施后,界噪声限值应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昼间60dB,夜间50dB)的要求。n四、项目产生的废水、废气、固废按照环评提出来的防治措施要求进行治理,并达到国家规定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n五、项目建成后的相关环保措施、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投运,你单位要对环保设施运行情况进行跟踪监测,并及时向我局申请环保设施竣工验收。n六、该项目由县环境监察大队负责监督管理,并明确责任人,加强检查和监管。随着周围环境、政策、法律法规的变化,我局有权收回所办理的环保审批手续。
许可机关:
长垣县环境保护局
决定日期:
2016-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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