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文书号
鹤发改环农函﹝2022﹞10号
审核类型
-
许可有效期
-
许可决定日期
2022-01-27
许可截止日期
-
许可编号
-
许可机关
鹤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许可内容
一、依据浙江经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黑龙江省鹤岗市萝北泰东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球形石墨及6000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项目节能整改报告〉的认定意见》(浙经管黑字〔2022〕004号),《黑龙江省鹤岗市萝北泰东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球形石墨及6000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项目节能整改报告》内容符合相关节能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