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终受益人

看准网中国美术学院国家大学科技园(杭州)发展有限公司最终受益人
最终受益人名称
詹超
持股比例
-
持股路径
决定路径
詹超
法定代表人
中国美术学院国家大学科技园(杭州)发展有限公司
注:未识别出股比大于 25%的自然人,因此决定以最终法定代表人作为受益所有人结果
最终受益人名称
中国美术学院
持股比例
51%
持股路径
路径1(持股比例:51%)
中国美术学院
100%
中国美术学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51%
中国美术学院国家大学科技园(杭州)发展有限公司
最终受益人名称
杭州之江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
49%
持股路径
路径1(持股比例:49%)
杭州之江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00%
杭州之江创意园开发有限公司
49%
中国美术学院国家大学科技园(杭州)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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