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终受益人

看准网沈阳城市公用集团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最终受益人
最终受益人名称
合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持股比例
33%
持股路径
路径1(持股比例:32.67%)
合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0%
合肥兴泰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33%
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100%
沈阳盛能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00%
沈阳城市公用集团煤炭有限公司
99%
沈阳城市公用集团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路径2(持股比例:0.33%)
合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0%
合肥兴泰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33%
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100%
沈阳盛能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
沈阳城市公用集团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最终受益人名称
国务院
持股比例
26.8%
持股路径
路径1(持股比例:13.266%)
国务院
100%
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00%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7%
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100%
沈阳盛能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00%
沈阳城市公用集团煤炭有限公司
99%
沈阳城市公用集团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路径2(持股比例:13.266%)
国务院
100%
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00%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00%
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7%
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100%
沈阳盛能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00%
沈阳城市公用集团煤炭有限公司
99%
沈阳城市公用集团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路径3(持股比例:0.134%)
国务院
100%
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00%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7%
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100%
沈阳盛能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
沈阳城市公用集团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路径4(持股比例:0.134%)
国务院
100%
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00%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00%
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7%
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100%
沈阳盛能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
沈阳城市公用集团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没有更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