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内容:
不带有储存设施的经营:【无备货库房的零售店面经营】氢氧化钾、氢氧化钠、硝酸、甲醛溶液、亚硝酸钠、乙醇〔无水〕、甲醇、苯(零售业务店面内只许存放民用小包装的危险化学品,其存放总质量不得超过1000公斤,无危险化学品备货库房和其他储存设施)(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批发、零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玻璃制品、实验室耗材、劳保用品(不含特种保护用品)、办公用品、五金用品、仪器设备、家用电器、工艺品器材、塑料制品、服装鞋帽、实验室装备、电脑耗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