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从事国家规定的甲级建筑工程勘察设计;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设计;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以及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与管理服务。在本省内承担下列任务:1、建制镇总体规划编制和修订;2、20万人口以下城市的详细规划的编制;3、20万人口以下城市的各种专项规划的编制;4、中小型建设工程项目规划选址的可行性研究。承接古建筑、近现代建筑保护工程、保护规划。(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在许可的范围和期限内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