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

看准网广东同欣实业有限公司行政许可
决定文书号:
高明核设通字﹝2023﹞第FS23092800873号
许可内容:
一般项目: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体育用品及器材制造;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橡胶加工专用设备制造;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皮革制品制造;皮革制品销售;地板制造;地板销售;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仓储设备租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机关:
佛山市高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更合分局
决定日期:
2023-10-07
决定文书号:
建字第4406082023GG0027344号
许可内容: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建筑类)告知承诺制-广东同欣实业有限公司环保橡胶跑道、橡胶地板生产项目第二期
许可机关: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
决定日期:
2023-08-08
决定文书号:
建字第4406082023GG0028351号
许可内容: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建筑类)告知承诺制-广东同欣实业有限公司环保橡胶跑道、橡胶地板生产项目第二期
许可机关: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
决定日期:
2023-08-08
决定文书号:
(明)市监(特)准许字﹝2023﹞第000993号
许可内容:
曳引式货梯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许可机关:
佛山市高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决定日期:
2023-07-25
决定文书号:
建字第440608202300125号
许可内容: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建筑类)告知承诺制-广东同欣实业有限公司环保橡胶跑道、橡胶地板生产项目丙类厂房D
许可机关: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
决定日期:
2023-04-10
决定文书号:
明消验﹝2022﹞065号
许可内容:
广东同欣实业有限公司环保橡胶跑道、橡胶地板生产项目甲类厂房工程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有关规定,根据申请材料及建设工程现场评定情况,结论为:合格。
许可机关:
佛山市高明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
决定日期:
2022-12-20
决定文书号:
明消验﹝2022﹞064号
许可内容:
广东同欣实业有限公司环保橡胶跑道、橡胶地板生产项目甲类仓库工程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有关规定,根据申请材料及建设工程现场评定情况,结论为:合格。
许可机关:
佛山市高明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
决定日期:
2022-12-20
决定文书号:
粤雷验﹝2022﹞第EG-2-015号
许可内容:
防雷装置竣工验收
许可机关:
佛山市高明区气象局
决定日期:
2022-12-14
决定文书号:
佛明环审﹝2021﹞135号
许可内容:
    你公司报来的由佛山市环境工程装备有限公司编制的《广东同欣实业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等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第二十二条等条文,经研究,批复如下:    广东同欣实业有限公司新建项目位于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合水)小洞合和大道以北。项目年产无色水基型聚氨酯胶粘剂840吨、彩色水基型聚氨酯胶粘剂5200吨、无溶剂聚氨酯涂料(色浆)3000吨。根据报告书的评价结论、专家对报告书的评审意见、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对报告书的技术评估意见,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等环境保护措施,并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且符合总量控制要求的前提下,项目按报告书所列的性质、规模、地点进行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可行。    二、你公司应按照报告书的内容组织实施,相关污染物排放按以下标准执行:    (一)生产废水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1水污染物直接排放限值。生活污水排放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二)投料、抽真空、聚合反应、乳化、高速分散等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其中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有组织排放标准值及二级标准中的新改扩建厂界标准值。项目生产过程的无组织废气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的非甲烷总烃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废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恶臭污染物(臭气浓度、氨、硫化氢)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新改扩建厂界标准值。食堂油烟废气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要求。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及厂区内监控须同步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要求。    (三)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3类、4类(南面)标准。    (四)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废在厂内暂存应分别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的要求。    三、项目主要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如下:    生产废水化学需氧量为0.058吨/年,氨氮为0.007吨/年。生活污水总量控制指标纳入污水处理厂总量控制指标内,不另外下发。废气(有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量为0.559吨/年。    根据《佛山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佛府办〔2020〕19号),本批复中需要新增的生产废水排污总量指标,应当在依法申领(或变更)排污许可证前,通过排污权交易取得,其新增的排污总量指标数量按本批复意见确定。    四、项目的环保投资应纳入工程投资概算并予以落实。本报告书经批准后,项目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应当重新报批环评文件。自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工程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你公司应按照有关规定向我局申请领取排污许可证,并在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许可机关:
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高明分局
决定日期:
2021-12-23
决定文书号:
明消审﹝2021﹞060号
许可内容:
广东同欣实业有限公司环保橡胶跑道、橡胶地板生产项目经审查,结论为:合格。
许可机关:
佛山市高明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
决定日期:
2021-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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