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详情

看准网广州统联住商农资有限公司行政许可(工商局)
决定文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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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文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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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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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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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机关
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应急管理局
许可内容
O,O-二甲基-(2,2,2-三氯-1-羟基乙基)膦酸酯(365)、O,O-二甲基-O-(2,2-二氯乙烯基)磷酸酯(366)、O,O-二甲基-O-(4-甲硫基-3-甲基苯基)硫代磷酸酯(390)、6-甲基-1,4-二氮萘基-2,3-二硫代碳酸酯(1032)等4种危险化学品经营。(经营许可范围按《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此证仅在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文件或租赁证明文件有效期内有效,仅限在上述经营场所内经营,经营场所不得存放危险化学品,应在许可证有效期满前3个月提出延期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