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内容:
经研究,批复如下: 根据《深圳市户外广告设施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同意集友银行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在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A栋建筑物外立面一块户外招牌和一楼门楣处一块店面招牌以及用地红线范围内两块落地式标识展示牌办理续延的申请,内容为“集友银行”,(1)规格长度为58米、宽度为1.9米、厚度为0.2米,(2)(3)统一规格长度为6米、宽度为1.2米、厚度为0.2米,(4)规格长度为30米、宽度为7.9米、厚度为0.3米。具体设置规格样式以加盖我局公章的设施样件图为准。设置期届满后,设置人申请续延期限的,应当于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城管部门提出申请。不申请续延期限的,应当自行拆除户外广告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