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内容:
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根据《深圳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同意深圳学而思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在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街道福强社区红荔路2001号四川大厦A座301-302B室3楼处设置一块户外招牌设施的申请,设置内容为“学而思”,规格尺寸长度为16米、宽度为1.2米、厚度为0.15米。具体设置规格样式以加盖我局公章的设施样件图为准。设置期届满后,设置人申请续延期限的,应当于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城管部门提出申请。不申请续延期限的,应当自行拆除户外广告设施。 二、要求 (一)户外广告设施设计和施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户外广告设施设置人是户外广告设施的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人,应当加强日常维护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测,保持户外广告设施的完好、整洁、美观,如遇极端天气,需采取加固或者拆除等安全防范措施。具有夜间照明功能的户外广告设施,应当符合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室外照明干扰光限制规范等规范标准和要求,如影响到周边居民正常生活,需降低亮度或者关闭。设置户外广告设施的载体业主或者业主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承担户外广告设施日常安全监督义务。 (二)对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批准文件、不按规定要求设置户外广告设施、拒不履行发布公益性广告义务等行为,应当载入不良行为记录数据库。 (三)许可设置期间,如遇市容整治提升或者市政建设需要,须无条件配合拆除或者整改。本决定书须与加盖我局公章的户外广告设施样件同时使用。 此复。 单位:深圳市福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日期:2022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