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

看准网张家港市普利尔机械有限公司行政许可
决定文书号:
9132058233109884XU
许可内容:
塑料机械、橡胶机械、食品饮料机械、模具、汽车配件、环保设备、普通机械设备及零部件制造、加工、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机关:
张家港市行政审批局
决定日期:
2020-08-05
决定文书号:
张国税 许变更准字 〔2017〕 第859 号
许可内容:
你(单位)于 2017 年n 10 月n 31 日 提出的n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税务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经于n 2017 年n 10 月n 31 日 n 受理。经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你单位)取得该项税务行政许可。
许可机关:
张家港市国家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决定日期:
2017-10-31
决定文书号:
许可内容:
你(单位)于 2017 年n 10 月n 31 日 提出的n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税务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经于n 2017 年n 10 月n 31 日 n 受理。经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你单位)取得该项税务行政许可。
许可机关:
张家港市国家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决定日期:
2017-10-31
决定文书号:
张国税 许受字 〔2017〕 第515 号
许可内容:
你(单位)于 2017 年n 10 月n 28 日 提出的n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税务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经于n 2017 年n 10 月n 28 日 n 受理。经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你单位)取得该项税务行政许可。
许可机关:
张家港市国家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决定日期:
2017-10-28
决定文书号:
张国税 许变更准字 〔2017〕 第742 号
许可内容:
你(单位)于 2017 年n 10 月n 28 日 提出的n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税务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经于n 2017 年n 10 月n 28 日 n 受理。经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你单位)取得该项税务行政许可。
许可机关:
张家港市国家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决定日期:
2017-10-28
决定文书号:
张国税许准〔2015〕4480号
许可内容:
你(单位)于2015-10-13提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税务行政许可申请,我机关已经于2015-10-13受理。经审查,决定准予你(你单位)取得该项许可。
许可机关:
张家港市国家税务局
决定日期:
2015-10-13
决定文书号:
﹝05821291﹞公司变更﹝2020﹞第08050024号
许可内容:
公司变更
许可机关:
张家港市行政审批局
决定日期:
2015-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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