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终受益人

看准网洛阳市河洛新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最终受益人
最终受益人名称
李鹏
持股比例
-
持股路径
决定路径
李鹏
法定代表人
洛阳市河洛新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注:未识别出股比大于 25%的自然人,因此决定以最终法定代表人作为受益所有人结果
最终受益人名称
河南省财政厅
持股比例
53.5676%
持股路径
路径1(持股比例:51%)
河南省财政厅
100%
中原豫资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51%
洛阳市河洛新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路径2(持股比例:2.5676%)
河南省财政厅
5.24%
洛阳国宏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00%
洛阳产融集团有限公司
49%
洛阳市河洛新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最终受益人名称
洛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持股比例
46.4324%
持股路径
路径1(持股比例:46.4324%)
洛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94.76%
洛阳国宏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00%
洛阳产融集团有限公司
49%
洛阳市河洛新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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