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内容:
一般项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艺﹝美﹞术品、收藏品鉴定评估服务;图文设计制作;专业设计服务;平面设计;工业设计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珠宝首饰零售;文具用品零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日用品销售;软件开发;市场调查;企业形象策划;社会经济咨询服务;知识产权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休闲观光活动;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