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内容:
北京市西城区财政局关于许可北京双高志信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批复北京双高志信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根据财政部《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0号)和《北京市代理记账管理实施办法》(京财会〔2009〕2605号)的规定,我局对你公司报送的执业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现批复如下:一、许可北京双高志信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执业,颁发许可证书,许可证号DLJZ11010220190002;二、北京双高志信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三、代理记账公司负责人为王徽;办公场所:北京市朝阳区天辰东路7号国家会议中心东E区写字楼四层;四、代理记账公司的业务范围: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资料,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资料;委托人委托的其他会计业务。你公司取得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后,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代理记账业务,代理记账公司依法终止的,应当向财政部门办理注销手续。此复。附件:1.代理机构设立申请报告2.申请表及专职从业承诺3.会计证4.职称证北京市西城区财政局2019年1月24日北京市西城区财政局办公室2019年1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