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

看准网常德芙蓉大亚化纤有限公司行政许可
决定文书号:
施工许可证号430700202311170101
许可内容:
常德芙蓉大亚化纤有限公司综合利用常德卷烟厂老厂区二车间卷接包工房适应性改造项目——建筑及安装工程
许可机关:
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决定日期:
2023-11-17
决定文书号:
430700202311170101
许可内容:
施工许可手续核发
许可机关:
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决定日期:
2023-11-17
决定文书号:
常发改环资(2023)410号
许可内容: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许可机关:
常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常德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决定日期:
2023-10-20
决定文书号:
常发改法规(2023)375号
许可内容: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和招标范围核准(公开招标)
许可机关:
常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常德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决定日期:
2023-09-22
决定文书号:
常环建(9)﹝2021﹞4号
许可内容:
常德芙蓉大亚化纤有限公司: 你单位申请审批的《常德芙蓉大亚化纤有限公司烟用滤棒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根据你单位委托湖南德环检测中心编制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评价结论、专家评审意见和受理、拟审批公示情况,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常德芙蓉大亚化纤有限公司烟用滤棒改扩建项目,选址在武陵区启明街道皇木关社区武陵工业园内,总投资3500万元,环保投资76万元,占地面积16734平方米,建筑面积1263平方米, 主要依托原2栋生产车间,1栋综合楼改建生产线,原2台2吨锅炉,原4台空气压缩机等配套生产设施,年产料棒43亿支,烟用滤嘴样3亿支。从环境保护角度,常德芙蓉大亚化纤有限公司烟用滤棒改扩建项目建设可行,同意其在落实环保各项措施的前提下补办手续。二、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1.强化营运期环境管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挥发性有机污染物应收集后,经水解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燃气锅炉废气排放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特别排放限值;员工食堂油烟安装高效油烟净化处理设备,经处理后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限值。2.废水经隔油、沉淀、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及城市污水处理厂进厂水质要求。3.生产设备应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布局远离噪声敏感点位;并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等措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4类标准,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4.一般固废应做到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综合利用,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相关规定收集、贮存并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 5.生活垃圾须集中分类收集,及时清运,纳入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系统。三、项目建成后须按要求对污染防治措施及环评要求落实情况,按建设项目环保验收的相关规定开展验收,验收结果向社会公开,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许可机关:
常德市生态环境局
决定日期:
2021-03-10
决定文书号:
常环建(9)﹝2021﹞3号
许可内容:
常德芙蓉大亚化纤有限公司: 你单位申请审批的《常德芙蓉大亚化纤有限公司新厂房复合滤棒易地搬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根据你单位委托湖南德环检测中心编制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评价结论、专家评审意见和受理、拟审批公示情况,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常德芙蓉大亚化纤有限公司新厂房复合滤棒易地搬迁建设项目,选址在武陵区启明街道皇木关社区武陵工业园内,租用湖南雄鹰烟草材料有限公司一栋厂房,占地面积4589.14平方米,总投资3972万元,环保投资41万元,建设13条新型复合滤棒生产线及辅助工程,年产AB料棒39.8亿支。从环境保护角度,常德芙蓉大亚化纤有限公司新厂房复合滤棒易地搬迁建设项目建设可行,同意其在落实环保各项措施的前提下建设。二、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1.强化营运期环境管理,做好生产过程中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排放的管控,确保稳定达标。2.废水经隔油、沉淀、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及城市污水处理厂进厂水质要求。3.生产设备应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布局远离噪声敏感点位;并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等措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4.一般固废应做到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综合利用,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相关规定收集、贮存并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 5.生活垃圾须集中分类收集,及时清运,纳入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系统。三、项目建成后须按要求对污染防治措施及环评要求落实情况,按建设项目环保验收的相关规定开展验收,验收结果向社会公开,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许可机关:
常德市生态环境局
决定日期:
2021-03-10
决定文书号:
1143070228
许可内容:
[B@236367
许可机关:
国家烟草专卖局
决定日期:
2019-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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