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后
一般项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文艺创作;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摄影扩印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咨询策划服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影视美术道具置景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专业设计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图文设计制作;租借道具活动;休闲娱乐用品设备出租;文化用品设备出租;企业管理;企业形象策划;服装服饰零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