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详情

看准网广州果丰散热器有限公司行政许可(工商局)
决定文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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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文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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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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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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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机关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白云区分局
许可内容
经研究,批复如下:一、广州果丰散热器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拟建于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朝亮南路508号,占地面积1000m2,建筑面积1600m2,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项目主要建筑:租用1栋3层厂房作为生产车间,配套办公室及仓库,1栋2层的保安室。主要生产工艺及产品:以铝管、铝板、焊条、润滑油等为原料,经开料、机加工、装配、焊装等工序生产汽车散热器。主要设备:冲压机10台、装配机3台、氩弧焊机3台、车床2台、钻床2台等。《报告表》评价结论认为,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前提下,该项目产生的污染影响能够得到有效控制,从环境保护的角度,项目建设可行。经审查,我局同意《报告表》评价结论。二、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应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不设工业废水排放口,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废水排放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二)焊接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集中收集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在车间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废气治理设施需安装独立电表。(三)生产设备等噪声源应经降噪处理。项目南、西、北边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项目东边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a类标准。(四)加强固体废物存储、处置管理。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相关规定设置危险废物存储区。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危险废物的运输、转移执行联单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