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

看准网锡林郭勒盟天和风能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行政许可
决定文书号:
阿环审表﹝2021﹞15号
许可内容:
锡林郭勒盟天和风能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由沈阳万益安全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锡林郭勒盟天和风能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天和风电场危废暂存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依据《锡林郭勒盟生态环境局关于委托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锡署环字【2021】41号),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产业政策及“三线一单”的符合性。 该建设项目位于内蒙古锡林郭勒盟德勒格尔苏木辉腾梁地区,锡林郭勒盟天和风能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天和风电场内,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16度5分35.5秒,北纬43度25分57.7秒。根据风场的长远发展规划,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公司拟在厂区内利旧已有库房新建1间 23.08m2危废暂存间,存储主要类别包括废齿轮油(HW08)、废铅蓄电池(HW31)。 该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21号令)鼓励类中的“四十三、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15、“三废”综合利用与治理技术、装备和工程”,该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 该项目建设满足国家关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相关要求,建设单位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应严格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保证区域环境不受影响。 二、项目在设计、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大气污染防治。危废暂存库内安装轴流风机,并加强库内与库外通风。 (二)水污染防治。该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污水产生。 (三)噪声污染防治。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震降噪措施,场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处理及处置。危废暂存库地面须做防渗处理,项目产生的各类危险废物收集后,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由有处理危险废物资质的单位上门回收处理。暂存液态危险废物的容器发生破裂泄漏时,泄漏液暂存在收集池内,采用桶收集后,定期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置。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一)要将环境保护措施纳入初步设计报告并落实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二)要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纳入施工合同,保证环境保护设施建设进度和资金。 (三)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运。 四、阿巴嘎旗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该项目建设期间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
许可机关:
锡林郭勒盟生态环境局阿巴嘎旗分局
决定日期:
2021-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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