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后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产品设计;家庭服务(不符合家政服务通用要求不得开展经营活动);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软件开发;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市场营销策划;摄影摄像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销售机械设备、通讯设备、五金交电、电子产品、家用电器、文化产品、建筑材料、金属材料、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玩具。(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