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水电(不含电力设施)安装;建筑工程设计、施工;室内外装饰装潢设计、施工;幕墙工程设计、施工;卫浴隔断及防水工程施工;绿化园林工程施工;会议会展服务;销售:办公用品、实验室设备、教学仪器设备、装饰材料、建筑材料、通风系统设备、厨具、二三类机电产品、酒店用品(以上经营项目涉及行政许可的,须持行政许可证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