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终受益人

看准网浙江舟山跨海大桥有限公司最终受益人
最终受益人名称
吴向阳
持股比例
-
持股路径
决定路径
吴向阳
法定代表人
浙江舟山跨海大桥有限公司
注:未识别出股比大于 25%的自然人,因此决定以最终法定代表人作为受益所有人结果
最终受益人名称
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持股比例
40.1174%
持股路径
路径1(持股比例:30.7464%)
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90%
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66.9856%
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100%
浙江申嘉湖杭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51%
浙江舟山跨海大桥有限公司
路径2(持股比例:6.6216%)
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7.59%
浙江省海港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100%
宁波舟山港集团有限公司
24%
浙江舟山跨海大桥有限公司
路径3(持股比例:2.7494%)
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90%
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0549%
浙江舟山跨海大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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