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有效期至2016年6月10日止)批零兼营(含电子商务)及进出口贸易;美术工艺品、家居饰品、服装、纺织品、汽车零配件销售(含电子商务)及进出口贸易;蔬菜水果、矿产品销售;礼品包装设计;商务信息技术咨询;会议会展服务;网站设计;电脑图文制作。(以上涉及前置审批或许可的经营项目,须持审批文件或有效许可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