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文书号
闵行人社工时审(2024)第192号
审核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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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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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决定日期
2024-03-25
许可截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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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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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机关
上海市闵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许可内容
根据《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94]503号)的规定,经研究,同意你单位下列岗位人员自2024年04月01日至2025年03月31日期间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制度:高级管理人员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仓库管理、测试、插装生产、贴装生产、维修、装配、质检岗位实行以年为周期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对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你单位应在保障其身体健康的基础上,采用适当的工作和休息方式,确保员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对于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员工,你单位应严格执行轮休计划,生产旺季增加的工作时间须在生产淡季以集中休息或轮休的方式安排员工补休,确保员工综合计算周期内的平均周、日工作时间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符。你单位应根据上述原则制定具体实施办法,适当限制最高日工作时间,确保员工的休息权利。你单位须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人员范围及轮休计划,及时向全体员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