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文书号
塘应急(2022)02003号
审核类型
-
许可有效期
-
许可决定日期
2022-07-20
许可截止日期
-
许可编号
粤东危化经字(2022)020003号
许可机关
东莞市应急管理局
许可内容
氨(2)、二氧化碳[压缩的或液化的](642)、氟化铵(744)、甲硅烷(1030)、氢氟酸(1650)、氢氧化钾(1667)、三氟化氮(1767)、四氟化碳(2026)、四甲基氢氧化铵(2037)、一氧化二氮[压缩的或液化的](2561)、含易燃溶剂的合成树脂、油漆、辅助材料、涂料等制品[闭杯闪点≤60℃],清洗剂(2828)***(此证仅在经营(生产)场所产权证明文件或租赁证明文件有效期内有效,请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提出延期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