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后
李顺勤 出资 1万人民币;李翠兰 出资 1万人民币;樊均玉 出资 1万人民币;李顺刚 出资 1万人民币;李玉英 出资 1万人民币;李顺福 出资 1万人民币;李海 出资 1万人民币;李林琼 出资 1万人民币;李孝兴 出资 1万人民币;陈光兰 出资 1万人民币;李孝树 出资 1万人民币;李顺龙 出资 1万人民币;李孝定 出资 1万人民币;唐琼 出资 1万人民币;邓凤 出资 1万人民币;高光珍 出资 1万人民币;王小红 出资 1万人民币;袁正芳 出资 1万人民币;李文强 出资 1万人民币;李文刚 出资 1万人民币;李孝泽 出资 1万人民币;李孝方 出资 1万人民币;李元林 出资 1万人民币;李顺军 出资 1万人民币;李孝刚 出资 1万人民币;李孝安 出资 1万人民币;李孝茂 出资 1万人民币;李江华 出资 150万人民币;李顺宽 出资 1万人民币;李孝财 出资 1万人民币;廖艳 出资 20万人民币;蒋琼 出资 1万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