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终受益人

看准网内蒙古利民煤焦有限责任公司最终受益人
最终受益人名称
董海清
持股比例
-
持股路径
决定路径
董海清
法定代表人
内蒙古利民煤焦有限责任公司
注:未识别出股比大于 25%的自然人,因此决定以最终法定代表人作为受益所有人结果
最终受益人名称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持股比例
100%
持股路径
路径1(持股比例:100%)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0%
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00%
国家能源集团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100%
内蒙古利民煤焦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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