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

看准网佳兆业集团(深圳)有限公司行政许可
决定文书号:
22207140082
许可内容:
主体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住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雪岗南路137号宝吉行政办公楼218室;法定代表人:黄木开;成立日期:1999-06-03
许可机关: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决定日期:
2022-05-24
决定文书号:
深建消验字﹝2021﹞第0221号
许可内容: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许可机关: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决定日期:
2021-12-02
决定文书号:
深南住建节验﹝2021﹞011号
许可内容:
建筑节能专项验收
许可机关:
深圳市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
决定日期:
2021-12-01
决定文书号:
深建消验字﹝2021﹞第0187号
许可内容: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许可机关: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决定日期:
2021-10-26
决定文书号:
深建消验字﹝2021﹞第0154号
许可内容: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许可机关: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决定日期:
2021-08-25
决定文书号:
2021-0327
许可内容: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许可机关:
深圳市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
决定日期:
2021-03-12
决定文书号:
2021-0275
许可内容: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许可机关:
深圳市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
决定日期:
2021-03-01
决定文书号:
2020-440307-70-03-01690001
许可内容:
关于布吉街道南门墩片区城市更新单元一期01-01地块土石方、基坑支护工程建筑工程许可
许可机关:
深圳市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
决定日期:
2021-03-01
决定文书号:
深龙岗水保备案﹝2021﹞1号
许可内容:
我局于2021年01月06日对你单位/公司申请的南门墩片区城市更新单元一期01-01地块项目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进行备案。为做好该项目水土保持工作,切实防治项目建设水土流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广东省水土保持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水土保持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告知如下: 一、落实水土保持后续设计工作。按照备案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主体工程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审查时,应同时审查水土保持设施设计内容。 二、加强水土保持管理工作。落实水土保持专项投资,将水土流失防治内容和责任落实到招投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确保水土保持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三、做好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施工过程中要落实好覆盖、拦挡、排水、沉砂等相关防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期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实现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主要土石方工程作业应避开雨季。 四、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项目建设水土流失动态监控,汛期向市、区水务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水土保持监测月报,非汛期向市、区水务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水土保持监测季报。 五、落实开工报告制度。在项目开工建设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市、区水务行政主管部门书面报告开工信息。 六、落实水土保持方案变更备案工作。项目建设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当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水务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弃渣场外新设弃渣场的,或者需要提高弃渣场堆渣量达到20%以上的,应当在弃渣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弃渣场补充)报告书,报市、区水务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七、落实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项目在竣工验收前,你单位/公司应对水土保持设施进行自主验收。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十五日内,将水土保持验收相关资料报送水务主管部门备案。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八、配合做好监督检查工作。市、区水务行政主管部门将对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时,你单位/公司应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如违反上述告知事项,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021年01月06日
许可机关:
深圳市龙岗区水务局
决定日期:
2021-01-06
决定文书号:
深龙岗水保备案﹝2021﹞2号
许可内容:
我局于2021年01月06日对你单位/公司申请的南门墩片区城市更新单元一期01-03地块项目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进行备案。为做好该项目水土保持工作,切实防治项目建设水土流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广东省水土保持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水土保持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告知如下: 一、落实水土保持后续设计工作。按照备案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主体工程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审查时,应同时审查水土保持设施设计内容。 二、加强水土保持管理工作。落实水土保持专项投资,将水土流失防治内容和责任落实到招投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确保水土保持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三、做好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施工过程中要落实好覆盖、拦挡、排水、沉砂等相关防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期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实现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主要土石方工程作业应避开雨季。 四、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项目建设水土流失动态监控,汛期向市、区水务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水土保持监测月报,非汛期向市、区水务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水土保持监测季报。 五、落实开工报告制度。在项目开工建设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市、区水务行政主管部门书面报告开工信息。 六、落实水土保持方案变更备案工作。项目建设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当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水务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弃渣场外新设弃渣场的,或者需要提高弃渣场堆渣量达到20%以上的,应当在弃渣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弃渣场补充)报告书,报市、区水务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七、落实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项目在竣工验收前,你单位/公司应对水土保持设施进行自主验收。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十五日内,将水土保持验收相关资料报送水务主管部门备案。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八、配合做好监督检查工作。市、区水务行政主管部门将对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时,你单位/公司应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如违反上述告知事项,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021年01月06日
许可机关:
深圳市龙岗区水务局
决定日期:
2021-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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